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同意“常德市丁玲纪念馆”作为博物馆设立备案的复函
湘文物博〔2020〕63号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支持设立常德市丁玲纪念馆的请示》(常文旅报〔2020〕17号)及《常德市丁玲纪念馆备案申报资料》(2020年6月)收悉。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命名丁玲纪念馆为第五批湖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基础上,经审核,我局复函如下:
一、同意“常德市丁玲纪念馆”作为博物馆设立备案。
二、该博物馆名称为:常德市丁玲纪念馆;馆址为:常德市武陵区紫菱路1818号;性质为:国有博物馆;举办单位为: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三、你局应加强对该博物馆藏品的征集、认定鉴定、建账建档、保管保护、研究展示以及该博物馆社会服务、社会教育和依法依规运行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应严格要求该博物馆在达标消防安防等强制性规范后才能对外开放;应严格审核或协调呈报审核该博物馆陈列展览的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陈列展览的内容大纲或内容方案。
专此复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