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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关于解决李家渡红军烈士墓修缮经费的请示》的复函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3 10:42

湘文物博〔202181


洞口县人民政府:

《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李家渡红军烈士墓修缮经费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已转我局办理。经研究,我局复函如下:

一、请洞口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发201823号)要求,核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红二、六军团洞口花园会师旧址”的文物本体构成,完善该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和“四有”档案,并核准《请示》所述李家渡红军烈士墓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红二、六军团洞口花园会师旧址”中的一处文物本体。

二、《请示》所述李家渡红军烈士墓修缮经费事项,请洞口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革命文物保护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文物博〔202055号)、《湖南省文物保护项目管理与服务指南》(湘文物保〔202048号)等的明确要求,先行编制李家渡红军烈士墓的修缮保护项目计划书并按规定和程序报审;在李家渡红军烈士墓修缮保护项目计划获批后,编制设计修缮保护技术方案并按规定和程序报批;在李家渡红军烈士墓修缮保护技术方案获批后,编制修缮保护项目预算书并按要求报审;根据李家渡红军烈士墓修缮保护项目预算评审的结果,省文物局联合省财政厅届时才能做出李家渡红军烈士墓修缮的补助资金安排计划。

专此复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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