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湘粤赣红军游击支队桂东活动旧址——西边山中心苏维埃政府旧址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函
湘文物博〔2021〕211号
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关于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湘粤赣红军游击支队桂东活动旧址——西边山中心苏维埃政府旧址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审批的请示》(郴文旅广体报〔2021〕35号),以及所附《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湘粤赣红军游击支队桂东活动旧址——西边山中心苏维埃政府旧址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再呈报版《方案》)收悉。
综合我局《关于<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湘粤赣红军游击支队桂东活动旧址——西边山中心苏维埃政府旧址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函》(湘文物博〔2021〕35号)和本次委托专家咨询评估评审再呈报版《方案》的意见,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对再呈报版《方案》修改补充完善深化的具体意见:
(一)按照我局《关于<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湘粤赣红军游击支队桂东活动旧址——西边山中心苏维埃政府旧址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函》(湘文物博〔2021〕35号)的意见,逐项修改补充完善深化。比如,落实“完善深化勘察勘测”的第1、2、5点,“完善深化修缮设计”的第4、6点的意见。
(二)关于勘察勘测:
1.准确评估湘粤赣红军游击支队桂东活动旧址——西边山桃寮村西边山中心苏维埃政府旧址(以下简称苏维埃旧址)的艺术价值。
2.补勘原夯土墙的墙面做法,以及油饰的原材质与原色调。
3.补充排水沟的现状勘察,明确材质与做法。
4.补充苏维埃旧址周边环境的勘察评估。从文物保护的角度,勘察各环境因素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评估这些问题对文物本体的影响及实施整治的必要性。
(三)关于修缮设计:
1.据实准确确定工程性质。
2.去除夯土墙墙面后期涂刷的白灰,恢复墙体的原形制特征。采用灌注三合土的方法修补夯土墙,并补充灌注三合土的具体工序。
3.按原形制修缮阶沿与排水沟。
4.按照挡土墙设计相关规范设计毛石挡土墙。
5.在深化现状勘察的基础上补充必要的环境整治设计。
(四)关于图纸:
1.所有图纸应区分标注上世纪70年代在苏维埃旧址南侧加盖的房屋,该部分房屋不属于文物本体。
2.剖切符号位置与剖切方向应相互对应。剖到墙体的轮廓线应加粗。
3.补充铁箍加固檩条设计的详图。补充台明散水与排水沟的详图。
4.SC-03号图:准确标注苏维埃旧址垮塌部分的范围与面积。补充标注绝对标高或相对标高。补充山地等高线,以示意地势与流水走向。
SC-04号图:补充标注±0.00。
SJ-05号图:补充标注台明散水。
5.进一步规范图纸。加强图纸与文字表述的对应。所有填充符号均应设置图例。
(五)再呈报版《方案》的工程预算明显超出实际工程量。
二、请你局督导桂东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上述全部意见,切实逐条修改补充完善深化再呈报版《方案》,之后按程序另行呈报审批。
专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