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酃县县委机关旧址修缮工程的批复
湘文物博〔2021〕242号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关于呈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酃县县委机关旧址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再呈报版)的请示》(株文保〔2021〕52号),以及所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炎陵县中共酃县县委机关旧址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再呈报版《方案》)收悉。
综合我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酃县县委机关旧址修缮工程的意见》(湘文物博〔2020〕22号)、《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酃县县委机关旧址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函》(湘文物博〔2021〕149号)和本次审核再呈报版《方案》的意见,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中共酃县县委机关旧址(以下简称该旧址)的修缮工程。但须按照切实调整和修改补充完善深化并经核准后的实施版《方案》实施。
二、对再呈报版《方案》切实调整和修改补充完善深化的具体意见:
(一)再落实我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酃县县委机关旧址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函》(湘文物博〔2021〕149号)中“关于勘察勘测”的第5、6点,“关于修缮设计”的第8点,“关于图纸”的第1点的意见。
(二)科学全面评估该旧址2007年修缮的情况和效果,特别是土砖墙改砌红砖墙的具体位置、体量与原因。
(三)补充该旧址始建至今的产权归属情况。
(四)据实准确说明各部位构件的残损量,不应以百分比计量。
(五)根据上述具体意见,切实调整、修改、补充、完善、深化方案后,再编制工程预算。报审版《方案》的工程预算偏高。
三、你局应督导炎陵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该旧址的保护管理机构,完成以下事项:
1.根据上述每一条具体意见,切实调整和修改补充完善深化方案。
2.切实调整和修改补充完善深化后的方案,由你局逐条核准,并将核准后的拟实施版《方案》报我局备案。
3.完成上述1和2之后,按照拟实施版《方案》,按照实际残损量、实际工程量、《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WW/T0084-2017)和国家文物保护工程预算编制规范,据实规范编制预算书。
4.按照备案后的实施版《方案》,根据国家文物局和我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规定,实施好批复的该工程项目。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1年12月31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 430105020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