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彭德怀故居复原陈列展示工程的批复
湘文物博〔2022〕44号
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审批<彭德怀故居复原陈列布展方案>的请示》(潭文旅广体报〔2021〕156号),及综合专家咨询评估评审意见修改后的2022年2月版《彭德怀故居复原陈列展示设计方案》(以下简称2022年2月版《方案》)收悉。结合国家文物局对彭德怀故居展示项目计划批复的意见,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据2022年2月版《方案》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彭德怀故居复原陈列展示工程。
二、该展示工程,应与该故居的相关保护工程紧密统筹实施,应切实遵循对故居本体最小干预、可逆、可识别和安全的原则。
三、该展示工程应立足于原状、原物、原量、原位和确凿历史依据实施。2022年2月版《方案》,仍应在历史依据不够充分的陈列展示展品上作删减和弱化。
四、该展示工程概算偏高,应调整。
五、该展示工程竣工后,须在完全达到文物建筑开放所有条件后才能对外开放。
六、在该展示工程施工期间,你局应指导并协同该故居的管理单位彭德怀纪念馆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故居本体安全和展示工程质量,确保该展示工程与彭德怀纪念馆的基本陈列相得益彰。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