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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关于《长沙简牍博物馆“智慧博物馆”建设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方案》的意见函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2 09:34

湘文物博〔2022169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你局《关于审定长沙简牍博物馆智慧博物馆建设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方案的请示》(长文旅广电〔2022201号)及所附《长沙简牍博物馆智慧博物馆建设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方案》(20228月版,以下简称报审版《方案》)收悉。经初审,我局意见如下:

一、按照我局《关于长沙简牍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方案编制事项的复函》(湘文物博〔202025号)和《关于市州(省直单位)2022年度申报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计划审核结果的通知(长沙市)》(湘文物博〔2022112号)的相关意见,请将报审版《方案》名称修改为《长沙简牍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方案》,且报审版《方案》仅限于馆藏文物数字化采集、数字化保护应用系统建设和数字化展示的项目内容。

二、请你局督导长沙简牍博物馆,按照上述意见对报审版《方案》切实调整和修改完善,之后按程序另行呈报审。

专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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