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增补点——红二军团指挥部旧址保护范围内环境治理方案》的意见函
湘文物博〔2022〕166号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关于审批〈红二军团指挥部旧址保护范围内环境治理方案〉的请示》(常文旅报〔2022〕41号)以及所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津市市红二军团指挥部旧址保护范围内环境治理方案》(湘西酉源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呈报版《方案》),我局于9月7日收悉。
综合咨询评估意见,经审读审核,我局对再呈报版《方案》提出如下调整和修改补充完善深化的具体意见:
一、我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增补点——红二军团指挥部旧址保护范围内环境治理方案〉的意见函》(湘文物博〔2022〕116号)有如下实质性具体意见,在再呈报版《方案》中没有落实:
“关于勘察勘测的问题和意见”:仍然欠缺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增补点——红二军团指挥部旧址(以下简称指挥部旧址)价值的认识研究与深化评估。完全没有在调勘和研究的基础上,补充表述指挥部旧址保护范围内的历史环境,比如原道路布局、原地面铺装、原排水系统、原雨水排放方式与原汇水面积等。指挥部旧址保护范围内真实的现状环境,如现状建筑和场地标高、现状道路布局和交通流线、现状地下水情况与周边地下网管分布情况、西侧马路市政雨水管道设置情况等,没有补充到位。没有实质性补充评估各现状环境要素对指挥部旧址文物本体的影响。
“关于设计的问题和意见”:环境整治设计仍然欠缺对革命文物蕴含价值和长征革命精神的认知理解,仍然没有基于对文物本体及其历史环境的研究,没有把握好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仍然将文物本体与其历史环境隔裂。工程面积仍然没有减除文物本体的占地面积。没有针对各现状环境要素对指挥部旧址文物本体的不良影响,补充具体的、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没有补充场地的排水坡度设计。没有补充指挥部旧址展示开放的路径(路线)。没有补充竖向设计和市政设计相关内容。
“关于图纸的问题和意见”:没有补充场地剖面图、场地范围水电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相关设计图。没有补充施工详图。没有补充标注场地的长宽尺度、地物的竖向高度、建筑的长宽尺度等基本数据。
“关于概预算的问题和意见”:没有按要求补充工程概预算。
二、除上述意见外,再呈报版《方案》另有如下需强调的具体问题和意见:
(一)关于勘察勘测的问题和意见
补充原场地竖向布置的勘测与说明。
补充指挥部旧址周边大环境对保护范围内环境的影响评估。
(二)关于设计的问题和意见
所有设计,均应在勘察勘测的问题和意见全部落实后再开展。
对整治措施设计,应注重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原则、历史环境与文物本体的关系,并考虑历史环境塑造对文物本体的烘托。
对现状场地不平的问题,没有提出相应的平整原则和标准。没有说明场地整治的基准高程。
再呈报版《方案》将现状地坪标高全部照搬到新的设计图纸中,且保持着场地中部较低而四周地坪较高的现状,没有体现平整措施和要求、没有做场地排水坡度的调整。
以生态的方式解决历史环境的展示与表达,不同意保护范围内满铺透水PC砖。
没有说明排水沟与文物本体的关系。
没有说明局部绿化与历史格局、文物本体的关系。
没有说明主入口与两栋单体文物建筑之间是否设计有道路铺装。
不应将硬化地面和设置自动升降柱作为设计的重点。
(三)关于图纸的问题和意见
所有图纸:欠缺平面尺寸,包括文物建筑与道路的关系尺寸、文物建筑与各种管线的关系尺寸等。
平面图:补充标注汇水面积、排水坡度与排水方向等内容。
补充定位图、空间与交通流线的分析图、草皮布置做法详图与花箱布置图。
补充加强现施工说明与设计图纸的对应性。
(四)关于勘察设计文件整体的意见
仍然未达到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求,文物保护理念弱,设计可实施性差。
三、你局应协同并督导津市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指挥部旧址的保护管理机构,真正而不是敷衍地落实上述所有具体意见,先行自行审读拟报方案,你局初审审读拟报方案并现场核实认可拟报方案,不应急匆匆再次呈报该项目相关方案。
专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