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娄底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的意见函
湘文物博〔2023〕63号
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审批〈娄底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的请示》(娄文旅广体呈〔2022〕92号)及所附《娄底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以下简称报审版《方案》)收悉。
综合专家咨询评估报审版《方案》的意见,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落实我局《关于市州(省直单位)2022年度申报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计划审核结果的通知(娄底市)》(湘文物博〔2022〕112号)对该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计划审核的意见,并将该项目计划审核的意见作为报审版《方案》编制的依据之一。
二、对报审版《方案》修改补充完善深化的具体意见:
(一)应统筹该馆库房与基本陈列展厅的在藏在展文物的预防性保护达标要求;相关储藏、展示设备设施,应根据馆藏文物特别是珍贵文物的数量、质地类型配备。
(二)优化囊匣。不应选用奥松板为主材的囊匣,该类囊匣会散发出对文物有害的污染气体。
(三)优化储藏柜架:
1.不应在文物储藏柜架中铺设樟木板,因樟木板会散发出大量酸性污染气体,对文物造成不良影响。
2.服饰类文物不应采用密集型抽屉挂竿式组合服饰文物储藏柜,应采取平铺形式存放。
3.应根据馆藏文物的数量和质地类型、文物库房的实际面积、文物储藏柜的具体型号规格等综合要素,科学合理配置文物储藏柜。
(四)优化监测和调控:
1.不应在库房里专建一套无线监测系统,手持式环境巡检设备可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编制便携式手持式环境检测仪使用方案,明确其使用位置、时间、频率。
2.无线监测系统服务器应与馆内现有信息系统融合共进,优化平台结构。
3.应适当选配一些温湿度记录仪布设在库房、展厅、文物储藏柜、展柜内,动态记录温湿度状况。
4.对于库房内温湿度的调控,不能完全依赖拟配置的三台恒湿机,应进一步完善用水用电安全等的全盘规划设计,确保恒温恒湿设备在库房内24小时正常运行。根据温湿度监测结果,与恒温恒湿机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5.不应在库房中使用负离子净化装置的空气净化机,此装置可释放出大量负离子到空气中,而这些负离子可能会对文物产生不良影响。
(五)优化展柜:
1.应对基本陈列展厅的文物处于高湿季节时的环境问题进行检测分析。补充基本陈列展厅的文物环境监测内容。
2.应根据馆藏文物特别是珍贵文物的数量和质地类型、基本陈列展厅布展面积、展柜具体型号规格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配置文物展柜。在所有展厅对全部文物展柜进行升级改造不科学不必需。
3.不应在小型俯视柜中采用柜内恒湿机进行调控,应在保证展柜密闭性的条件下,采用被动调控方式来逐一满足不同质地类型文物的湿度要求。
4.展柜内微环境的湿度调控不能完全依赖拟配置的展柜恒湿机,该馆应保证此设备的正常运维(如每星期加水、24小时连续用电)。拟配置的展柜恒湿设备应注明需要地面去水口,表明该设备在水箱满后水会溢出;而该馆所在地常年湿度较高,长期除湿易造成水箱满溢,对展柜底部环境造成隐患,易滋生霉菌。
(六)制定言简意赅的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管理制度。
(七)经费预算格式应遵照《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文〔2018〕178号)的要求,不应按照工程造价的方式核算相关费用。按上述具体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深化方案后,再编制项目预算书,并补充资料整理费取费依据。
三、请你局督导娄底市博物馆对报审版《方案》修改补充完善深化后另行呈报审核审批。
专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