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湖南省工作委员会旧址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工程的批复
湘文物博〔2023〕89号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你局《关于审核〈中共湖南省工作委员会旧址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长文旅广电〔2023〕53号),以及所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湖南省工作委员会旧址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报审版《方案》),我局于2023年4月18日收悉。
综合咨询评估意见,经审读审核,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湖南省工作委员会旧址(以下简称该旧址)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该工程没有报批省文物保护项目立项计划,属于该旧址保护管理机构自筹资金、自行承担资金拟实施的项目。
二、修改补充完善深化报审版《方案》的具体意见:
1.补充该旧址从建成至目前的保护范围内环境变迁的勘察。应特别注意研究表述该旧址1946年至1949年保护范围内的历史环境风貌氛围和老街坊肌理。
2.补充该旧址保护范围内现状场地标高、现状道路布局、现状给排水系统、现状地下管网分布情况、现状保护开放管理问题等,并在现状图中准确图示。
3.该旧址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设计,应防止外力损伤该旧址、保障该旧址有效利用;应协同该旧址保护开放管理的相应实际需求,注重适当解决该旧址现状相邻建筑大面积拆除致该旧址历史环境风貌氛围尽失的问题。该旧址在特殊历史时代作为一栋普通民房隐藏在街巷之中以掩护革命工作,这种历史环境风貌氛围应协同予以适当恢复。
4.该旧址北向、西向的保护开放管理用房的改建,尤其应与该旧址、与该旧址所在老街坊协调风貌,比如,改建的形制尺度材料工艺做法。应减少麻石铺地面积及优化铺装材料工艺做法。该旧址保护范围沿线围墙用材建议首选绿植和软木。
5.报审版《方案》应首先经该旧址保护管理机构审读,不应在报审版《方案》中出现较多错误、欠准确、不规范的表述,比如不应混同表述该旧址的保护范围与保护区划。另外,如果实质性启动该旧址北向建设控制地带内“预留湖南省和平起义纪念馆用地”项目,则应按规定报批。
三、请你局督导该旧址的保护管理机构,按照上述修改补充完善深化报审版《方案》的具体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深化特别是优化该环境整治工程方案后,由你局核准实施。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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