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雅医院及医学院早期建筑——湘雅医院办公大楼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函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0 09:31

湘文物博〔2023177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你局《关于审定湘雅医院及医学院早期建筑——湘雅医院办公楼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长文旅广电2023203号)以及所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雅医院及医学院早期建筑——湘雅医院办公大楼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报审版)》(以下简称报审版《方案》)收悉。我局意见如下:

一、咨询评估意见(见后),应予全面落实。

二、在上述基础上,按程序重新呈报相关方案。

专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3108



咨询评估意见:

咨询评估意见一:

深化前期研究。加强对湘雅医院及医学院早期建筑——湘雅医院办公大楼(以下简称该办公楼)相关历史资料的搜集和研究,作为判定原形制格局材料工艺做法与设计修缮措施的依据。补充该办公楼2003年、2014年修缮的具体内容,并进一步评估修缮措施的效果和影响,尤其应明确屋架后期添加加固构件的目的,是否是因为原结构出现了安全隐患等问题。补充判定原做法的依据,该办公楼经过多次修缮,需明确原做法的判断依据、原状是什么时期的保存状况。

完善价值评估。历史价值:从历史沿革看,该办公楼先后作为行政办公楼、图书馆、学校教室、教研楼、办公大楼使用,对比历史照片,形制外观也存在一定变化;故应在深化前期研究、历史资料搜集和分析的基础上,将该办公楼各时期功能结合建筑空间的改变进行评估。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既然该办公楼是在仿墨菲设计的新建建筑,应简化墨菲的影响,从建筑具体的形制、构造、装饰等方面与墨菲原设计的建筑进行对比研究,进一步分析异同。补充文化价值评估。

深化建筑结构安全评估。现状残损表中对于梁架部分的分析是“部分杆件过细弯曲、原梁架承载力降低所以后期加建多榀梁架”,而所附《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院办大楼房屋安全鉴定及抗震鉴定报告》(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报告编号:2022-N1-0188)中未见对上述问题的评估。结合报审版《方案》所述拟拆除后期添加加固梁架的措施,应补充对原梁架的结构安全评估;同时也应明确后期添加加固梁架的原因和目的,因为后期添加的梁架和支撑构件较多,可能不仅仅是因为构件糟朽,是否原梁架整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搞清楚此点后才能在后期方案中针对后加构件采取相应措施。

客观准确描述残损状况,补充对应残损照片。对现状残损表中提到的屋面瓦件破损、屋架部分木构件老化糟朽、三层楼墙体开裂、窗严重糟朽等残损状况,应一一对应地补充残损照片。报审版《方案》提供的现状残损照片太少,完全不能证明相应部位构件的残损程度。同时针对构件糟朽、开裂等残损,应补充细化残损位置和范围、量化残损程度。

校核勘察报告文本,规范表述。近现代建筑不宜用大木作、小木作进行分类,文中大木作即是“屋架”,小木作即是“门窗”。文物基本情况和建筑基本形制介绍中表述的建筑面积为2642平米,与工程概况中表述的2923平米不同,应校核。基本形制介绍应补充屋架的材质和形制、整栋建筑的构造形制;应从平面、构造、立面、形制(形式、主要尺度、材质)和主要装饰细部进行描述;建议和建筑现状研究合并。调整第6中“(三)现状残损状况”章节与7页中“(四)各部位原做法说明”章节、区位图4与区位图5的前后顺序。

科学制定修缮措施。补充核准拆除后期添加的梁架做法是否科学?拆除后的结构是否安全稳定需补充依据,否则不同意拆除后加梁架。该办公楼现作为办公楼使用,后期是否还是作为办公楼继续使用?如是,没有必要将三楼现吊顶更换为木吊顶。现状勘察文本中提到“三层墙体上部因屋面漏雨有开裂情况?”,为何在设计方案中没采取相应的修缮措施?不建议在屋面用sbs防水卷材,且同时做两道的必要性不足。“七、工程做法说明”章节应针对本工程项目拟采用措施内容有针对性地编写,不应仅仅使用套话。

严格控制工程规模,核减工程量。应严格遵循“最小干预原则”和项目计划批复要求,针对屋面漏雨和屋架结构安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修缮加固措施,而不应大体量更换、重做。比如,屋脊“整体保存较好,局部有细小裂缝、油饰脱落”,此次却要全部重做;仅褪色的筒瓦不应全部更换,更换破损的瓦件即可;望板全部换新的必要性不足;对屋架落架大修,大量更换椽木、檩木、吊顶楞等木构件,以及新做窗户,其必要性皆不足。

校核设计文本,规范表述。“工程措施详表中应补充残损现状一栏,与修缮措施对应。在第62页,檩条误写为“凛条”;求望板“参照大雄宝殿、观音殿将望板安置于檩木上”,不解其意?

现状和设计图中应补充各榀梁架剖面图,完全相同的可以只绘制一张。补充梁架节点大样图。梁架仰视图补充绘制后加梁架、构件。剖面图绘制补充建筑基础。KC-07号图与KC-08号图实际是用的一张图,应重新绘制。补充勾头滴水大样图。屋顶平面补充绘制瓦线。校核图纸上的表述,应与方案文本对应。

完善优化维修措施、核减工程量后重新编制预算。

报审版勘察设计文件不达标。

咨询评估意见二:

对湘雅医院及医学院早期建筑——湘雅医院办公大楼(以下简称该办公楼)原形制、原构造、原材料做法的勘察不详细,且前后表述多处不一致。比如,报审版《方案》对屋顶瓦面有青色琉璃瓦“筒瓦屋面沟滴采用黑色陶瓦剪边等不同的描述;地下一层“为麻石砌筑”,但没有说明麻石是否为贴面,且相应图示为砖砌非石砌;楼面做法有提及楼楞、楼板,但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院办大楼房屋安全鉴定及抗震鉴定报告》(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报告编号:2022-N1-0188)中表述的楼面结构形式“主要为预制板”,两者完全不同,莫衷一是;麻石墙裙外抹水泥石灰砂浆是否是原作?应提供历史依据;内墙材料做法欠缺勘察说明,应补充。

原做法与现状做法混淆,在残损统计表中除了门与吊顶是后人改变以外,其它屋面、地面、墙体、大木、窗、油饰等均是“原做法同现做法”,该描述明显与实际不符。

对“桁架立于木梁之上”的做法,没有说明原因与构造做法;欠缺屋架及其他木构件的木材树种的表述;欠缺对后加桁架和斜撑现状的评估,不能判断拆除的合理性。

对墙体砌筑砂浆和勾缝砂浆的材料,欠缺勘察描述(结构检测报告说明砌筑砂浆为水泥砂浆)。

“现状勘察报告”指出“室内外地面已全部改为现代做法。地面原材料及做法未能探究”;故室外卵石地面是否为原作,应补充说明清楚。

没有说明该办公楼2014年修缮的内容,对屋架后期添加的加固构件效果欠缺评估。

鉴于对该办公楼原形制、原材料做法及残损程度的勘察不全面、欠详细,设计要求按照原形制、原材料制安的修缮做法不具有可实施性。

木屋架落架大修和更换全部望板的做法,不具备必要合理性,不符合最小干预原则(要求参照大雄宝殿、观音殿的做法更不知所指);“不能满足承重需的,应更换构件”的设计要求,同样不具可操作性。

全面评估屋架后期添加加固构件的功能作用之前,不应轻易拆除,应确保屋架结构的安全稳定。

对外墙面油漆(涂料)的去除与修复措施,经试验可行后再正式施用,并应进一步细化具体做法。采用月白灰勾缝的做法(北方官式)与历史做法、当地传统做法不符,应进一步校核修正。

凡要求恢复原制的,均应说明复原依据以及构造、材料做法,并应提供实测及设计详图和历史照片;对要求复原的大门、吊顶、楼板等应补充说明清楚。

工程做法说明欠缺针对性。欠缺防虫防腐药剂和蚁害检查防治要求(结构安全鉴定报告提出了要求),应补充。

平面图:没有标注指北针、墙体厚度,没有反映壁柱及外墙厚度的变化,没有标注内墙尺寸,尺寸标注不完整,台基、门头、外廊、采光井等的尺寸欠缺。

剖面图:没有标注楼面材料做法、歇山部分材料做法及尺寸标注等。

木屋架及支撑做法等的现状图欠详细,没有清楚标明原屋架与后加屋架。欠缺转角屋架(角梁)图。

欠缺屋面檐头、山花博缝、屋脊、楼板、吊顶等的做法详图。

对于作为本次修缮重点的木屋架,应补充梁架编号、每榀梁架的构造做法、梁架连接的构造做法以及对应的修缮做法图纸。补充山面梁架和转角做法的详图。

预算应随方案文本调整后重新编制。

报审版《方案》未能按照国家文物局对该工程项目计划批复的要求,完成前期勘察的内容;对需要重点解决的木屋架材料做法和残损问题的勘察不详细;修缮措施欠缺针对性、合理性。

报审版《方案》不达标。

咨询评估意见三:

调整区位图4与区位图5的前后顺序。区位图比例应由小变大。

在“建筑历次维修情况”章节介绍湘雅医院及医学院早期建筑——湘雅医院办公大楼(以下简称该办公楼)20032014年修缮的部位、投入资金等情况,并评估修缮效果。

深化历史研究,补充该办公楼不同时期的历史照片,分析形制构造的历史改动情况。

基本形制做法介绍过于简单,应细化深化。部分描述不正确,比如,“立面三段式布局,檐部、墙身、勒脚”的表述不准确,屋顶、台基也是立面组成部分。部分描述前后不统一,比如,对屋面瓦原做法有“灰色琉璃筒瓦”、“青色筒瓦”两种不同表述。补充构造做法的说明,比如,屋脊、勾头滴水、檐部、翼角的材料做法,天花、地面等部位的材料构造做法,桁架的类型,檐椽与飞椽的尺寸,砂浆与白灰的材料配比,不同部位的油饰材料做法等等。对各部位的做法,应辅以图纸和照片说明。

厘清原状与现状。进一步考证该办公楼的原形制、原材料、原工艺,并据此对设计方案作出相应调整。补充该办公楼修建时的施工图纸(中南大学或其湘雅医学院学校应有图纸存档),附于方案文本中,并作为修缮设计的依据。

补充屋顶照片或鸟瞰照片。

避免“屋顶采用格架结构”“用钢钉钉于析架的下弦杆上”、“博封板”“大部分凛条长度尺寸为2400mm~4700mm(60%)”等错误表述。

设计依据补充《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范》《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

“按原形制重做屋面部分油饰”表述错误,屋面应无油饰。

“工程措施详表”的修缮部位分类混乱,应梳理。檩椽应列入大木中,防腐、防虫不应列入装饰中。

不建议使用有机硅材料进行处理墙面。如使用,应进一步论证有机硅保护剂对砖墙的保护作用。

对外墙裙“1、去除防水涂料;2、修补残损砂浆面层;3、按原涂料色调重新刷防水涂料”的修缮措施不合理;墙裙涂料为后加饰面层,应按原形制、原工艺修缮。

补充清洗、修补砖墙的工艺。

该办公楼所用油饰有多种颜色,并非只有红色,应分不同部位说明。

“红砖成品化学、物理性质需满足《文物建筑维修基本材料——青砖》的相关要求错误。对青砖的相关要求不适用于红砖。

KC-02号图:补充指北针、地形标高、工程对象与周边建筑物的平面关系及尺寸。

KC-03号图:补充采光井的标高、地面材料做法与残损病害类型的范围程度。

KC-04号图:补充指北针、地面材料做法与残损病害类型范围程度。台阶不应省略。

KC-0506号图:补充地面材料做法与残损病害类型范围程度。

KC-07号图:建筑细部绘制不准确,应严格按测量数据绘图。比如,外檐的部分天花没有绘制,梁头位置错误。

KC-08号图:调整为梁架仰视图。建筑细部绘制不准确,应画出飞椽、靴头爪角等细部。

KC-09号图:补充核准瓦垄数。

KC-10号图:局部尺寸不准确,细部有疏漏。对比第21号现状照片,第25号轴左侧的墙宽不准确,应核对尺寸。漏画两窗间的靴头爪角(比如第25轴左侧)。

KC-1213号图:漏画排山沟滴和博脊线。门廊漏画梁。

KC-14号图:所示屋面做法有多处问题,应现场勘察校核。比如,椽距@125太小;现状照片中没有图中绘制的叠檩;核准所标注的sbs防水卷材何时铺设(sbs上世纪80年代才引进中国);核准所标注的椽子上砂灰坐浆是否为原制。所绘图纸应与原有施工图比对,并补充相关照片佐证。

KC-20号图:C1剖面应剖到玻璃,而非窗框。补充栏杆的剖面图。

报审版《方案》离国家文物局对该工程项目计划批复的要求“加强前期勘察,厘清历史沿革、形制、材料、工艺做法等,明确病害程度、范围及成因,评估以往修缮工程效果,提出有针对性的修缮措施。”有差距,应进一步深化。

报审版《方案》不达标。


相关附件:
关联文章:

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雅医院及医学院早期建筑——湘雅医院办公大楼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函

31653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