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戴今吾故居及墓——戴今吾墓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意见函
湘文物博〔2024〕6号
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关于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戴金吾墓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衡文旅广体字〔2023〕110号)以及所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戴今吾墓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审批稿)》(以下简称报审版《方案》)收悉。
综合咨询评估意见,经审读审核,我局对报审版《方案》提出如下调整和修改补充完善深化的具体意见:
一、报审版《方案》没有按照我局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戴今吾故居及墓——戴今吾墓(以下简称该墓)修缮工程项目计划审核审批的意见(湘文物博〔2022〕113号)编制。报审版《方案》无任何依据地改变该墓的形制构造、想当然地新建上千平方米的烈士广场并设置铜像,是极其不严肃的。
二、对该墓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具体意见:
(一)关于勘察勘测的问题和意见
1.补充梳理、准确全面表述该墓的核心价值特别是历史价值与社会价值。价值评估内容应紧扣该墓文物本体。
2.弄清搞准、准确表述该墓1987年修缮后的形制布局、材料、工艺与做法。比如,墓冢封土露明部分的高度与面积、墓围毛石的具体垒砌方式、墓冢与墓围间素水泥地面的厚度与铺设方式等。
3.全面补充现状勘察和分析研究。比如:
(1)科学检测墓碑汉白玉碑体发黑的致因,补充勘察碑座的残损情况。
(2)补充墓围、墓冢与墓围间素水泥地面各处裂缝的具体位置、宽度、长度、深度与走向,并准确图示。
(3)补充勘察该墓墓场内的排水现状。
(二)关于设计的问题和意见
1.切实纠正对革命烈士墓葬的保护理念,对革命烈士的尊崇不在于重建墓葬,而在于深入研究其革命精神与可传承的革命传统,令今人感怀并发扬。应针对该墓文物本体各部位现状残损病害,立足于对该墓实施适度整修。应杜绝改变该墓形制构造的类似原址新建该墓的想法。
2.应在具体设计中落实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范围与工程量,并加强工程措施、材料要求、工艺做法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比如:
(1)切实搞清墓碑汉白玉碑体发黑的致因后,重新科学设计清洗碑体的措施做法。
(2)不同意拆除现存毛石墓围后重砌花岗石墓围。只同意对现存毛石墓围上裂缝灌浆加固后重新勾缝。
(3)不同意铲除墓冢与墓围间素水泥地面后重做花岗石地面。只同意现状整修现存素水泥地面。
(4)不同意将通往墓场的石子路新做花岗石板路面;只同意修补现石子路面破损、不平部分。不同意清除石子路两侧竹子并重做花池;只同意适当补栽部分低矮松柏。
(5)在该墓西侧沿沥青道路大面积新建上千平方米广场、设置铜像,不属于此次修缮工程范围,且严重破坏该墓的周边历史风貌并涉嫌未按中央明确规定报批的新建烈士纪念设施,须删除相应设计内容。
(三)关于图纸的问题和意见
1.现状图:据实准确标注各部位构件残损病害的具体位置、范围、面积与程度。
2.补充该墓的北立面图、拜台的现状大样图、排水系统的现状图与设计图。
3.切实加强图纸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深度。细化图面标注,避免示意性标注;合理设置绘图线型与图例。
(四)关于概预算的问题和意见
报审版《方案》的工程概预算没有任何科学性。应对照上述不同意和须删减的计价项目内容,切实删除核减计价工程量,重新据实规范编制工程预算书。
三、你局应督导衡阳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该墓的保护管理机构,落实上述所有具体意见,切实调整和修改补充完善深化拟报方案到位后,重新按程序呈报;不应将没有落实上述所有具体意见的该项目相关方案急匆匆再次呈报。
专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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