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不同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常德会战碉堡群文物本体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函
湘文物博〔2024〕126号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审批常德会战碉堡群本体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常文旅报〔2024〕36号),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常德会战碉堡群文物本体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方案》(2023年9月版,以下简称《方案》),我局于2024年6月3日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一、我局不同意该《方案》。
二、对《方案》的修改意见
(一)补充完善深化勘察:
1.补充核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常德会战碉堡群(以下简称该碉堡群)的文物本体构成。
2.聚焦该碉堡群作为军事遗产的选址布局,加强对其历史环境和现状环境要素的调研勘察。在此基础上,从选址布局、建筑形制、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建筑工艺等方面科学评估其科学价值。
3.补充历史考证研究并搞准该碉堡群各碉堡始建成时的形制结构材料做法,比如,调查始建时所用水泥产商产地后搞准水泥的材料配比强度,搞清各碉堡原通风采光换气做法与顶部通风口的防雨措施,勘研各碉堡墙体内外立面的收分形制信息。
4.参考依据《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等适用的规范标准,重新勘察检测各碉堡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周边山体坡体的安全稳定性。《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明显不适用于评估验算混凝土建构物的安全稳定性。
5.在科学划分本体病害类型(如结构问题、渗水问题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勘察各碉堡保存现状。对报审方案确定此次无需修缮的11个碉堡,也同样应补充表述保存现状。补勘准确区分大西门碉堡的损害哪些是战争期间炮击造成,哪些是后期公路建设导致。碉堡内外墙表面霉菌污染应属于病害,需补充勘察。
6.补充深入调勘各碉堡保护范围内的历史环境,特别是室内外标高和地面做法。基于环境对文物本体的影响及环境真实性、完整性评估,补充文物保存环境的评估标准,为环境现状评估提供依据。应清楚区分历史环境和现状环境。对报审方案确定此次无需整治周边环境的5个碉堡,也同样应据实表述其周边环境现状。
7.进一步整合凝练校核现状勘察表述,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的勘察表述应清楚区分,删除重复繁赘的表述。
(二)调整和修改补充完善深化设计:
1.补充完善深化系统的勘察后,再进行设计;所有设计,应与勘察对应。设计依据应采用适用的近现代建筑保护相关规范标准,并补充相应的规划依据。科学确定设计原则,“现代材料的使用应可逆的原则”与工程实际不符。
2.在修缮整治措施设计中尽可能对历史环境予以包括和体现,以便为保护展示历史信息创造条件。
3.结合各碉堡实际现状,进一步细化工程做法和工程材料要求。鉴于此次环境整治包括了场地与绿化整治、保护性设施(如护栏)建设、展示利用设施(石质条凳、石板坪等)建设和基础设施(道路)建设等诸多内容,应进一步界定上述各项间关系及本次整治拟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
4.鉴于不当绿化(种植草坪)、植被清理会对文物环境的真实性造成负面影响,故应在全面评估植被对文物本体、环境真实性影响的基础上,重新针对性设计该项整治措施。周边地面绿化应保持适度间距。
5.地面铺装应考虑历史环境风貌。对增设游步道、挡土墙等设施,应弱化存在感并与文物环境充分协调。
6.对白马湖北碉堡:补充挖出移位前墙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不同意对其复位,做现址现状保护即可,如此可展示战争所导致的移位信息。应力求保持文物本体遗存形态,对顶部开裂应采用硬质耐朽木材支护并做防腐处理;不同意内加钢架支撑和植筋锚固,以免钢材锈蚀污染且不耐久。不同意加建保护亭,素混凝土碎石建构物适于露天保存。环境整治重点应是做好地面排水系统。
7.对大西门碉堡:不同意对战争中、后期公路建设期间损害部位剔除后重补,应尽量保持战争遗留状态。
8.对华南光学仪器厂碉堡:对局部损坏部位,不同意对其装模后以碎石混凝土修补,应按遗存形态现状整修保护。
9.对螺蛳岭碉堡:应保持其被日军炮击的破碎、分裂、部分移位状态,整体采用硬质耐朽木材支护并做防腐处理;不同意内加钢架支撑和植筋锚固,以免钢材锈蚀污染且不耐久。倒塌的隔断墙同样做支护即可。不同意加建保护亭,素混凝土碎石建构物适于露天保存。
10.对望城庵碉堡:该碉堡位于住宅小区内,外围密植乔木灌木,应是进行合理遮蔽;应在其得到安全保护和满足展示要求的前提下,再行适当整治环境。
11.对岩包碉堡:不同意抬高周边地面,该做法局部掩埋碉堡且改变历史环境;为防止车辆撞击碉堡,可设计其它小干预可逆措施。
(三)补充深化图纸:
1.现状图主要应以图示语言清楚标注部位构件残损病害的范围面积程度,避免过多的文字标注。
2.平立剖面均应绘制出文物本体邻近周边环境。
3.平面图完整标注室内外标高与排汇水系统。
4.剖面图完整标注各碉堡各扇墙厚度,校准碉堡顶部采光通风孔的位置规制尺寸。
5.补充该碉堡群总平面图,准确清楚示意各碉堡的平面位置关系。补充各碉堡的保护范围图。补充各碉堡完整规范的平、立、剖(视)面图,并按建筑制图要求标注各层位(室内外、构筑物顶等)标高。补充必要的修缮措施构造详图。
6.切实加强图纸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深度。碉堡墙体填充图例均错设为墙砖而非混凝土。绘图线型设置不规范,没有准确清楚表达各碉堡的结构构造。
(四)落实上述所有具体意见后,根据实际工程子项范围对象内容、实际工程量以及《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和国家文物保护工程预算编制规范,重新据实规范编制工程预算书。
三、相关要求
你局应督导武陵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该碉堡群的保护管理机构,落实上述所有具体意见,切实调整和修改补充完善深化方案到位后,按程序重新申报审批。
专此复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