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同意“凤凰古城雷雨田艺术博物馆”设立备案的函
湘文物博〔2024〕129号
雷雨田:
您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凤凰古城雷雨田艺术博物馆”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我局于2024年6月12日受理。凤凰县文物局于2024年7月19日补充了该拟备案博物馆消防情况的报告。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核,我局复函如下:
一、同意“凤凰古城雷雨田艺术博物馆”设立备案。该博物馆名称为:凤凰古城雷雨田艺术博物馆;馆址位于:凤凰县沱江镇凤凰古城道门口22号至登瀛街7号;性质为:非国有博物馆;举办者为:雷雨田。
二、您在收到我局本复函后,应及时向凤凰县民政局申请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局应督导凤凰县文物局加强对该博物馆藏品的征集、认定鉴定、建账建档、保管保护、研究展示以及该博物馆社会服务、社会教育和依法依规运行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应严格要求该博物馆在达标消防等强制性规范后才能对外开放;应对该博物馆的基本展览和(或)其他专题陈列展览的内容方案及形式设计方案审核备案后实施到位。
专此复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