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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同意“长沙梅溪湖艺术博物馆”设立备案的复函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8 16:03

湘文物博〔2024179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你局《关于审定长沙梅溪湖艺术博物馆备案材料的请示》,以及所附《长沙梅溪湖艺术博物馆申报国有博物馆资料汇编》收悉。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核,我局复函如下:

一、同意“长沙梅溪湖艺术博物馆”设立备案。

二、该博物馆名称为:长沙梅溪湖艺术博物馆;馆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200号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艺术馆101;性质为:国有博物馆;举办单位为: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你局应协同督导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加强对该博物馆藏品的征集、认定鉴定、建账建档、保管保护、研究展示以及该博物馆社会服务、社会教育和依法依规运行等方面工作的管理监督;应严格要求该博物馆在达标消防等强制性规范后才能对外开放;应严格审核该博物馆陈列展览的内容大纲内容方案、展品说明和讲解词。

专此复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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