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贺国中故居及祖屋展示工程的批复
湘文物博〔2025〕114号
娄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审批〈贺国中故居及祖屋展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娄文旅广呈〔2025〕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贺国中故居及祖屋展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对《方案》的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复原陈列的时间节点。补充实物展品及相关辅助展品选取的历史依据,突出历史感、真实感、现场感。
(二)进一步优化辅助陈列(即《红军优秀的指挥员——贺国中烈士生平陈列》)。
1.部分部标题及组标题需重新拟定。如第一展厅第一组组标题“双江儿郎农家贵子”、第三组组标题“历见思潮树立志向”,第四展厅部标题“护卫井冈坚守革命”、第四展厅第二组组标题“转战千里英雄早逝”等,或生造词汇或立意不高,都需重新研究拟定。
2.认真订正部分陈列语言不规范、口语化、错漏字等问题。
(三)补充灯具等电器设计方案。
(四)展示工程概算过高,应据实予以核减。
三、相关要求
(一)请你局督导娄底市娄星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落实本批复的所有意见。由你局核准后的实施版《方案》,作为该故居展示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依据和展示工程预算控制数评审的依据;实施版《方案》全套PDF版报我局存档备查。
(二)修改后的辅助陈列的内容方案、形式设计(含版式稿)和解说词,须按照相关规定,报中共娄底市委宣传部审定、备案后才能实施。
(三)在项目实施中,你局应督导娄底市娄星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和展示工程质量。该展示工程竣工后,须在完全达到文物建筑开放所有条件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对外开放。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