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和巡查档案制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文物局(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文物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完善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档案制作工作,经我局研究,决定于2015年11月16日至19日在长沙市举办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和巡查档案制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此次培训由湖南省文物局主办。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9日,16日报到。
2、地点:长沙市社院和一宾馆。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嘉雨路187号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内。
三、参训人员
各市州文物局(处)及部分重点县市区执法骨干(参训人员名单由省文物局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路费自理,培训期间的食宿由培训班负责,洗漱用品自备。参训人员来长沙参加培训时请自带一套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档案。
2、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不得迟到、旷课,不得擅自外出,遇有特殊情况须外出的,应履行请销假手续。
3、参训人员要保管好自身财物,注意安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务负责人: 叶 强 18674856030
会务组联系人: 顾岭松 13975143727
宾馆电话: 0731—88222111(总机)
各市州文物局(处)要充分认识文物行政执法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按时报到,认真完成此次培训工作。
特此通知。
湖南省文物局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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