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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29 16:33

各市州文物局(处)、县(区)文物局(所)、省直文博单位,各文博单位:

今年4月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和湖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法人违法三年专项行动、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制定下发《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暨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

8月21日至29日,我局联合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对衡阳、郴州、怀化、岳阳、长沙等市州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9月5日至10日,国家文物局第二工作小组先后实地督察了株洲、怀化、长沙、湘潭等市和韶山冲毛主席旧居、刘少奇故居等1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和纪念馆的文物安全工作情况。

文物安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按照工作部署,迅速行动,认真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效确保全省文物安全形势整体稳定向好。据统计,各地文物、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共计8040次,发现安全隐患758个,已立行立改240个,其余突出问题已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时限。文物法人违法专项行动共发现处理文物行政违法行为11起,其中法人违法案件5起。专项整治活动中,各地不断总结和积累了一些确保文物安全的好做法和经验。一是将文物安全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构建以文物安全“四级责任、四级巡查”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控立体防控体系、部门长效联合工作机制、安全监管创新模式等措施,推动文物安全责任的落实落地落细,工作效果明显。如长沙市将文物安全直接纳入对领导班子的考核,株洲市文物局配合公安部门侦破“9.26”株洲盗掘古墓葬系列案件,邵阳市文物局联合消防支队部署开展的“邵阳市博物馆消防演练”,望城区文物局委托安保公司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安全巡查等。二是重视和加强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建设,突出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力量参与,文物安全预防成效突出。田野文物义务保护员尽心尽责,如网岭墓群文物保护员巡查认真记录详细;向社会开放的文物博物馆单位均设置了义务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如洪江古建筑群消防队反应迅速,训练有素,动作执行准确到位。居住在文物保护单位内的群众生活用电用火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主用电气线路均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套管,如黔城古建筑群居民家中用火部位采取了一定的防火隔离措施。这些措施和做法,对加强文物安全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但是,专项行动中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有: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安全意识亟需加强。一些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者履行文物安全职责不到位,对于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的相关内容职责不明,一问三不知。一些向社会开放的单位“轻保护重开发”,内设安保部门“轻文物重业务”,文物安全因管理不善存在巨大隐患。一些古建筑群中民居的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安全隐患整改因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个别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存在不依法履行报批手续的建设行为,法治意识淡薄。还有一些单位对易燃物杂乱堆放、不规范用火用电行为等安全隐患麻痹大意、视而不见,对一些安防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情况长期不处置,如消火栓箱无法打开,消防水带无法正常使用,消防控制主机无法打印火警信息,部分灭火器失效等等。

二是落实安全大排查工作部署不力,工作不深不细。一些地区和单位存在敷衍了事走过场的情况。如安全大排查隐患信息填报工作中,有些单位安全隐患统计数填报与实际不一致。个别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对待隐患数据报送不管不问,敷衍塞责,随意填写甚至是上报本地区未发现文物安全隐患。一些地区单位的文物安全工作台账特别是巡查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安全隐患和问题不填不报导致长期存在得不到整改。

三是部分单位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安全形势严峻。居民用火用电缺乏有效管理和引导,造成突出隐患,触目惊心。一些民居直接把插板置于炉火之上,经年累月烟油熏蒸,极易打火燃烧;一些民居炉火与木构件没有防火隔离,稍有不慎,可能引发火灾;一些民居内仍在使用炭火盆取暖,主要是些孤寡老人,防范难度大;最为普遍的是,主线路已经改造穿管,可私拉乱接现象随处可见,许多线路和电器直接安装敷设在木构件上。还有一些单位,不是宗教活动场所却违规燃灯点香、设置功德箱。另外,一些单位的义务消防队缺乏有效的训练,应急反应能力差,消防技能生疏。

9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9月22日,省政府召开了省消防安全委员成员单位会议暨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调度会,对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9月22日会议,传达学习了许达哲省长关于十九大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批示:“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和风险管控,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岗位职责,及时解决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安全和大局稳定”,通报了我省目前的消防安全形势和《行业系统重大火灾隐患清单》,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实施意见》和省政府9月22日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文物安全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文物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实施意见》和“9.22”会议要求,牢固树立文物安全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各单位要组织深入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文物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落实《实施意见》和“9.22”会议要求,举一反三,强化主体责任和“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文物保护政绩观,全面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将文物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和红线。

(二)认真整改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十九大及节假日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及时安排部署各项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要坚持做好“24小时带班”制度,深化安全隐患排查辨识,严格管控高风险点、危险源:1、认真查漏补缺,对未整改到位的安全突出问题,要建档归类并制定出防护和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督促整改;需要政府或相关部门协调整改的,要加快协调处理。2、对已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回头看,巩固整改工作成效。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博物馆、纪念馆或辟为旅游观光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要坚决予以关闭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能对外开放;特别是要对辖区内经批准设立的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

(三)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综合施策,全面提升文物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1、要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政府与部门的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明确每一个文物点、文物单位安全管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岗位责任。

2、要针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完善制度,特别是安全防控、巡更巡查、消防设施、消防演练等方面要形成闭合的相互监督的制度链,坚决杜绝监控人员脱岗,巡查巡更走形式,出现报警不出现场、安消防设施老化过期形同虚设等类似问题出现。

3、各文物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所辖区域地方政府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对安全和执法工作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提请地方政府将重大文物安全隐患、事故和违法案件列为政府督察重要事项,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多种手段,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拖沓或拒不落实整改的,要采取事前追责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对文物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请各市州文物局(处)、省直管县文物局(所)务必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和国有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以及在我局备案的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顾岭松,0731-85798736)


湖南省文物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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