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切实做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物局(处)、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湘潭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省直文博单位、省直管县文物局(所):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下发《关于做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函》(办督函〔2019〕98号)(以下简称《函》),通报了近期发生的三起涉及文物建筑的火灾事故,并结合联合开展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督导调研情况,对各地文物和消防部门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该函转发,请结合“2018年度全省今冬明春文物安全防控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近期,我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和“2018年度全省今冬明春文物安全防控工作”总结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附件: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