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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关于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06 15:46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省直文博单位:

近期,省文物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对部分市州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从抽查情况看,各地积极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一大批消防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整改,文物安全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取得了实效。然而,我省文物火灾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部门和单位不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存在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主要是:(一)少数文物主管部门开展排查工作不扎实,个别市州没有落实省文物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的通知(湘文物督)[2019]55号)要求,严重不作为。(二)少数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麻木不仁,以机构改革为由“撂挑子、甩包袱”,瞒报火灾事故,严重失职。(三)个别地方在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发生文物火灾事故,存在监管不力、作风不实、形式主义等问题。(四)一些文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个别严重的被省消安委挂牌督办。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求,组织开展文物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确保文物安全。

一、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消防措施

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各文博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文物安全摆在首位,严守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抓责任落实、措施落地。各级文物主管部门要逐级督导压实文物属地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负责文物安全监管的机构和人员(机构、人员名单报省文物局督察处备案)。各文博单位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全面强化消防安全措施。

二、紧盯隐患问题,做到严查严治

各级文物主管部门要在本辖区内再次组织开展文物火灾隐患“地毯式”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电气隐患、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燃香烧纸、违规施工操作,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安全管理松懈等突出问题。各文博单位要全面评估火灾风险,切实整治火患,强化防火措施。要强督实查,决不允许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狠抓日常管理,严控火灾诱因

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类文物建筑等确需用火时,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加强火源和易燃物管理。文物建筑内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和防火要求,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或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大型活动,要严格审批备案程序,事先制定防护方案和应急措施。

四、加强消防演练,开展警示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本辖区、本单位大力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和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法制教育,增强防火责任意识;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文物消防工作。

文博单位发生火灾事故的,各级文物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及公告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置,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火灾事故,或在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湖南省文物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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