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田家大院安防工程竣工验收的意见
湘文物督〔2025〕6号
张家界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关于对田家大院安防工程进行验收的请示》(张文旅报〔2024〕152号),以及相应竣工验收资料收悉。我局在书面初审相应竣工验收资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于2025年2月26日至27日,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田家大院安防工程进行了现场竣工验收。现将现场竣工验收后的意见明确如下:
一、竣工验收结论
田家大院安防工程验收合格。
二、须整改的问题
(一)周界监控设备安装没有采取相应的文物保护措施,有的直接钉在文物建筑墙砖上。
(二)周界报警设置欠合理,误报率过高。应合理设置警戒区域,调整警示语音内容,减少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周界视频监控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
(三)入侵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联动需完善。如与电子地图、视频监控系统的联动;补充完善监控室声光报警器。
(四)巡更线路的设置与布防后的入侵报警系统存在功能上的冲突,应结合实际予以完善。
(五)监控机房不符合规范设置要求。机房防雷、防尘、防静电措施不完善。
(六)监理日志与施工日志部分不一致,变更资料欠完整,监理报告不完整、欠规范,部分文档缺签字、盖章;应补充完善施工和监理资料。
三、整改要求
(一)你局应督导该安防工程的项目业主单位及其主管文物行政部门,对照须整改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之后补齐竣工验收全套资料,于合理期限内将全面的落实情况以及补齐补正的竣工验收全套资料,由你局审核把关后书面报我局;同时应切实确保安防系统的正常使用。
(二)以上竣工验收意见的落实情况,将与该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往后年度相关文物保护工程立项计划审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直接挂钩。
湖南省文物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