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廻龙塔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湘文物督〔2025〕34号
永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廻龙塔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永文物字〔2025〕13号),以及零陵区文物保护中心委托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廻龙塔防雷工程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同意实施廻龙塔雷工程。《方案》已按《〈廻龙塔防雷工程设计方案〉评估报告》(FLFA-2025-1-(1),2025年3月3日)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且基本修改到位。
(一)防护对象:廻龙塔文物建筑本体。
(二)主要防护措施:防直击雷措施、引下线和接地装置。
二、修改意见
(一)补充XIT电解离子接地棒检测报告。
(二)引下线采用70mm²Ⅰ型HVI高脉冲屏蔽绝缘导线,论证不充分且造价高,应采用常规材料紫铜棒作为引下线。
(三)如引下线、接闪带与照明线路或亮化灯具有交叉重叠时,为防止雷电流对人员、线路及电气设备造成损害,应补充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四)补充热熔焊接以及其它明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五)预算91.64万元过高。应根据上述意见将设计方案修改到位后结合当地实际核减,相关设施设备以及材料的价格应综合参考市场平均单价。
三、相关要求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上述所有意见对《方案》修改到位,形成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并应重编项目预算书后再按规定提交项目预算控制数评审或项目投资评审。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应能直接用于指导施工,也是该项目施工前技术交底、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业主单位应将上述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以及财评文书、招投标文书报你局审核,并由你局转报我局备案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三)项目实施中如需对防护对象、主要防护措施及相应设备等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变更核准。
(四)项目实施中应做好文物保护措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和干扰。
(五)项目竣工后,应明确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经费来源,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测,建立和落实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确保各系统的正常使用。
请你局切实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绩效。项目实施综合效果将作为你市该区同类型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下达等的直接依据。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