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杜甫墓与杜文贞公祠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湘文物督〔2025〕58号
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你局《关于审批〈杜甫墓与杜文贞公祠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岳文旅广〔2025〕91号),以及平江县杜甫墓祠管理所委托中道华普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杜甫墓与杜文贞公祠消防工程设计方案(审定版)》(2025年10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原则同意《方案》。《方案》已按《〈杜甫墓与杜文贞公祠消防工程设计方案〉评估报告》(XFFA-2025-13-(2),2025年10月20日)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且基本修改到位。
(一)防护对象:杜甫墓与杜文贞公祠文物建筑本体。
(二)主要防护措施:适度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控制室。
二、修改意见
(一)补充说明乡镇水管的管径及水流量的具体数值。
(二)应在该文物建筑本体附近的室外消火栓就近处合理设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并进行适度的物理防护。
(三)补充柴油发电机配置说明及安装方式和工艺。
(四)补充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说明,以及泵房和消防控制室防雷设计说明。
(五)二层的设计图纸应与一层的设计图纸加以区分。
(六)校核文本中的文字错误。如《方案》采用室外消火栓,但设计说明中出现“室内消火栓”;文物保护措施中出现“长沙市周南实验中学”。
(七)《方案》中该工程预(概)算421.68万元过高,应据上述意见将设计方案修改到位后核减。“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工程咨询评估费”合计达40万元,应大幅核减,相关设备应综合询市场单价。
三、相关要求
(一)《方案》修改完善由你局督导落实,形成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并应重编项目预算书后再按规定提交项目预算控制数评审或项目投资评审。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应能直接用于指导施工,也是该项目施工前技术交底、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施工前,项目业主单位应将上述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以及财评文书、招投标文书报你局审核,并由你局转报我局书面备案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三)项目施工中,如需对防护对象、主要防护措施及相应设备等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变更核准。
(四)项目实施中应做好文物保护措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不得对文物建筑本体及历史风貌造成破坏和干扰。
(五)项目竣工后,应明确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经费来源,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测,建立和落实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值班制度,确保各系统的正常使用。
(六)要切实加强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绩效。项目实施综合效果将作为你市该县文物保护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下达等的直接依据。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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