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变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谷英村古建筑群安防工程防护对象的复函
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你局《关于变更张谷英村古建筑群防护对象的请示》(岳文旅广〔2026〕24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局复函意见如下:
根据现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防”工程项目计划审批的规定,《请示》所述变更增补“上新屋古建筑群中轴及其东、西横堂建筑”为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实施计划防护对象的事项,应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同意确认。因此,建议你局指导、组织和督促张谷英村古建筑群的管理机构,按照充分必要性的原则,全面梳理、评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谷英村古建筑群存在的文物安全防护空白,编制好该部分文物对象的安防工程项目计划书,并于2026年度按照规定程序呈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专此复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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