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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文物保〔2014〕5号湖南省文物局关于鲁肃墓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27 15:59
湘文物保〔2014〕5号
湖南省文物局
关于鲁肃墓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岳阳市文物处:
  你处所报《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鲁肃墓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所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历次维修情况应具体说明维修时间和内容。此次维修以1984年修复后的样貌为主要依据,应重点说明1984年修复的工程性质、范围、经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二)建议将墓庐和墓亭列入“鲁肃墓残损情况勘察表”一并介绍。
(三)现状勘察不够深入、全面,残损状况缺少量化数据,现状勘察与修缮设计、工程预算三部分的前后内容不一致,应进一步补充完善现状勘察部分内容、残损量化数据、损伤和病害的成因分析以及安全评估结论。
(四)现状照片应有编号或索引号,与现状实测图、文字说明顺序相符。
(五)设计说明建议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编排。应根据安全评估结论,明确此次维修工程的性质。
(七)保护措施要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如新添的石作、木作构件不应“做旧处理”、墓庐窗户修缮应以现状为依据,等等。
(八)补充保护范围总图、青砖铺地平面图。
(九)图纸应尽可能反映真实、完整的信息,要有必要的标注说明,如总平面图应注明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标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名称、工程对象与周边建筑物的平面关系及尺寸,等等。
(十)工程概算应补充封面、概算编制说明书,重点说明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编制依据、所选用的定额、指标和其他标准,等等。
三、请你处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经你处核准后实施。施工中请加强监管,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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