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文物保〔2013〕21号湖南省文物局关于批准公布《湖南省宁远舜帝庙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的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27 15:37
湘文物保〔2013〕21号
湖南省文物局关于批准公布
《湖南省宁远舜帝庙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来《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
<湖南省宁远舜帝庙遗址文物保护规划>
的请示》(永政〔2013〕3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湖南省宁远舜帝庙遗址文物保护规划>
一、舜帝庙遗址是目前被考古发掘证实、可与早到汉代的古地图对应的唯一一处祭祀中华民族先祖五帝的古遗址,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被列入《国家文物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合作加强湖南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框架协议》中的重点建设项目,2012年9月28日,舜帝庙考古遗址公园对外开园开放。
二、《湖南省宁远舜帝庙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已由国家文物局批复原则同意(文物保函〔2009〕242号)。我局根据国家文物局的批复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湖南省宁远舜帝庙遗址文物保护规划》。
附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湖南省宁远舜帝庙遗址文物保护规划>
的批复》(代拟稿)。
湖南省宁远舜帝庙遗址文物保护规划>
湖南省文物局
2013年4月24日
(联系人:陈利文,电话:0731-85783208)
湖南省文物局 2013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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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湖南省宁远舜帝庙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的批复
(代拟稿)
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公布实施
<湖南省宁远舜帝庙遗址文物保护规划>
的请示》(永政〔2013〕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湖南省宁远舜帝庙遗址文物保护规划>
一、原则同意《湖南省宁远舜帝庙遗址文物保护规划》。
二、你市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文物局的相关批复精神,将遗址保护利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加强对遗址周边自然生态的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发掘,将遗址保护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宁远舜帝庙遗址文物保护规划》要求,制定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舜帝庙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建设好舜帝庙考古遗址公园。
四、你市要加大投入,逐年增加舜帝庙遗址保护地方配套资金。省直有关部门要对舜帝庙遗址的保护及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给予支持,省文物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013年 月日
抄送:省文物局,永州市文物处,宁远县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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