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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关于零陵文庙抢救性保护相关事项的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14 17:36

永州市文物管理处:

你处《关于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零陵文庙进行抢救性保护的请示》(永文物请〔2018〕42号,以下简称《请示》)及所附《零陵文庙白蚁危害勘验报告》(2018年7月23日)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请示》所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零陵文庙的大成殿和东西厢房的檐柱、挑枋等木构件受白蚁侵害,个别檐柱被蛀空超过75%等残损情况,你处应督办零陵区文物部门,首先向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充分汇报,并针对所有残损情况,迅速采取临时的、可逆的支护加固措施,确保人民群众与文物的安全。

二、上述抢救性支护加固所需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先行解决。

三、经我局核实后,零陵文庙部分文物建筑如果确如《请示》所述突发抢险性保护事项,你处应要求零陵区文物部门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文物保护项目审批的通知》(文物保发〔2016〕25号)的相关要求,编制零陵文庙部分文物建筑突发抢险性保护技术方案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四、你局应指导、要求和督促零陵区文物部门,切实加强对零陵文武双庙以及零陵区其他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的现状检查,并根据每一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现状,按轻重缓急实施相应的保护修缮工作,确保零陵区各级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好、展示好、利用好和管理好。

专此。



湖南省文物局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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