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袁国平故居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邵阳市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批<湖南省邵东县袁国平故居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邵文物呈字〔2016〕28号)及《湖南省邵东县袁国平故居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审核,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工程概算”(《方案》中28万余元)以邵东县财政部门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部门评审的数额为准。
二、对《方案》修改补充完善的意见:
(一)关于现状勘察
1、在“历史沿革”中详细说明该故居始建以来的归属和管理情况。
2、补充该故居的历史价值。
3、切实深化现状勘察,明确该故居现存建筑的面积、特征和构造特点。
4、在专门章节系统说明该故居各部位的原形制、原材料、原工艺、原做法,为修缮设计提供依据。
5、在“勘察评估结论”中系统说明勘察和调查研究的基本成果,并补充科学准确的安全评估结论。
(二)关于修缮设计
1、在“修缮工艺及材料说明”中补充具备实施性的墙面修复措施。
2、补充该故居地面的修缮措施。
3、在详细考证该故居祖屋二层栏杆原形制、原工艺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栏杆修缮措施。
(三)关于图件
1、补充该故居的保护范围图。
2、在现状图和设计图的总平面图中补充指北针。
3、在设计图中准确标注该故居各部位的工程范围和相应的工程量。
4、在立面图、剖面图中标注檩条、楼板、楼栿和挑梁等构件的截面尺寸。
5、在现状图和设计图的一层平面图中补充两个剖切方向的剖切线。
6、规范绘制剖面图。《方案》的剖面图中没有将剖到的部分与能看到的立面部分明确区分开,如祖屋A-C轴剖面图与祖屋第二间南立面图完全重复。
7、在大样图中补充构件的细部尺寸与放样说明。如栏杆大样图过于简单,没有细部放样的控制尺寸线及图案控制说明。
(四)关于概算
1、工程概算书应写明概算编制单位,应有编制人、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编制人员资质证章和编制单位公章。
2、补充规范系统的概算编制说明。
三、你局应指导、要求和监督邵东县文物部门,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和我局上述所有意见,组织《方案》的编制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切实的修改补充完善;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方案》由你局负责任地核准。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方案》由你局核准后,该故居的保护修缮工程才具备开工的条件。
四、你局应责成、监督邵东县文物部门,依法依规依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文物保函〔2016〕1962号)等,监管好该故居保护修缮工程的施工,加强施工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文物、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