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谢冰莹故居二期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娄底市文物管理处:
你处《关于审批<谢冰莹故居(二期)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娄文物呈〔2016〕12号)及《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谢冰莹故居(二期)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2016年8月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但“工程概算”以冷水江市财政部门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部门评审的数额为准。
二、对《方案》修改补充完善的意见:
(一)关于勘测报告
1、分章节描述该故居旧栋、新栋和新栋横屋的保存现状,重点说明上述各栋建筑的形制特征、隐患情况和历史变更状况。
2、细化说明该故居屋面、地面、天井、木构架、檐口、屏风墙帽檐、脊饰和油漆等部位的原工艺做法。
3、进一步深化旧栋已垮塌部分的原状勘察,为该部分建筑修缮设计提供充分依据。
(二)关于修缮设计
1、准确说明该故居第一期修缮工程和第二期修缮工程的工程内容。
2、各项保护修缮措施应具针对性,与残损状况紧密对应。
3、进一步细化明确该故居拟修缮构件的位置、修缮范围和修缮做法说明。
4、在修缮挡土墙前,先做好挡土墙基础处理。
5、依据修改补充完善后的勘测报告,按各栋建筑修缮工程实施的顺序,合理调整修缮设计方案的章节。
(三)关于图件
1、规范绘制该故居的保护范围图。《方案》的“谢冰莹故居保护范围总图”标注内容不详、图例错误、文字模糊不清,且绘制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都不准确。
2、补充该故居现状和设计的总平面图,并在图中完整标注该故居第一期和第二期的修缮工程范围、坐标数据、绝对标高数据和屋顶现状。
3、在现场核实横屋屏风马头墙马头帽檐的形制特征后,在图纸中准确绘制该马头帽檐。从现状照片分析,屏风墙两侧采用了稍有“升起”的做法,这种做法是典型的传统做法;而图纸上的马头盖帽为水平状,与现状照片不对应。
4、在“旧栋(花灼堂)基础勘探分析图”的图例中说明虚线示意的内容。
5、在设计图中标注屋面和屋脊的做法。
6、在“花灼堂杂屋背立面设计图”中标注墙体修缮做法。
7、在“花灼堂杂屋平面设计图”中标注地面做法。
8、在设计图的“花灼堂3-3剖立面图”、“花灼堂4-4剖立面图”中规范绘制建筑端头的竖向尺寸线。
9、补充屋脊、廊道、挑梁和梁架结点的构造详图。
10、在图纸中标注守园横屋七字架的尺寸。
11、在门窗大样图中完整标注尺寸。
12、适当增大门栓的尺寸。
13、依据国家制图规范,进一步规范图纸、完善图纸深度。《方案》中图纸线型设置不规范,如轮廓线、填充线、剖切线等。
(四)关于概算
概算书中的修缮工程量应与《方案》文图中的修缮工程量对应一致。应以现状勘察后汇总的该故居各部位残损量为计算依据,在《方案》的修缮设计和图纸修改完善后,核算出合理的修缮工程量。
(五)关于《方案》的规范性。应在《方案》中补充总目录,并完整标注页码。
三、你处应指导、要求和监督冷水江市文物部门,按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和我局上述所有意见,组织《方案》的编制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切实的修改补充完善;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方案》由你处负责任地核准。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方案》由你处核准后,该故居的二期修缮工程才具备开工的条件。
四、你处应责成、监督冷水江市文物部门,依法依规依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文物保函〔2016〕1962号)等,监管好该故居二期修缮工程的施工,加强施工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文物、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五、该故居二期修缮工程如需申请省本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须在本《批复》的所有意见落实到位、工程预算已有财评结果且施工招投标程序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提出。
六、该故居二期修缮工程实施中,应将我局《关于谢冰莹故居抢救性维修工程所涉事项的复函》(湘文物博〔2014〕1号)、《关于谢冰莹故居新栋(守园)抢救性维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湘文物博〔2014〕69号)、《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谢冰莹故居维修工程所涉事宜的意见》(湘文物博〔2015〕51号)的所有意见一并落实。
此复。
湖南省文物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