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望衡亭”建设控制地带内望衡亭广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
湘潭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望衡亭建设控制地带内望衡亭广场建设工程方案审定的请示》(谭文物〔2017〕10号)及所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望衡亭建设控制地带内望衡亭广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在我局湘文物博〔2017〕59号意见文的基础上,经研究,我局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的意见:
1、在设计图纸中准确标注拟改建游客服务中心的顶部高度。“窑湾游客服务中心立面图”和“窑湾游客服务中心初步设计图立面图二及剖面图”中所标拟改建游客服务中心顶部高度不一致。
2、补充游客服务中心改建工程的具体施工步骤。
3、在“窑湾望衡亭广场初步设计总平面图”中准确示意三类石材铺地的具体区域。
4、补充拟安装的标志牌、垃圾桶等基础设施的大样图。
5、应调整工程的建筑平面,减少树木的移植。设计方案中拟移植多棵香樟树,不利于其自然生长。
三、你局应指导、要求和监督上述建设工程的项目业主单位,按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与深化;修改补充完善与深化后的《方案》由你局核准、并由项目业主单位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后实施。
四、你局应要求和监督上述建设工程的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核准的《方案》施工,严禁擅自变更、增加、扩大子项目工程的内容和规模;在上述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加强监管,确保望衡亭文物本体安全和文物周边历史风貌不受破坏。
专此。
湖南省文物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