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同意“沅江市洞庭湖洲垸文化博物馆”设立备案的复函
益阳市文物管理处:
你局《关于沅江市洞庭湖洲垸文化博物馆备案的请示》(益文物字〔2019〕5号)及《沅江市洞庭湖洲垸文化博物馆申报资料》(两份)收悉。经审查上述材料,并组织专家组审核评议,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局复函如下:
一、同意“沅江市洞庭湖洲垸文化博物馆”设立备案。
二、该博物馆名称为:沅江市洞庭湖洲垸文化博物馆;馆址为:益阳市沅江市茶盘洲镇(原糖厂办公楼);性质为:非国有博物馆;举办人为:黄微。
三、该博物馆由我局同意设立备案后,应当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并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公众开放。
四、你局应指导沅江市文物行政部门,加强对该博物馆藏品的征集、认定鉴定、建账建档、保管保护、研究展示以及该博物馆社会服务、社会教育和依法依规运行等方面工作的监督管理;应严格要求该博物馆在达标消防安防等强制性规范后才能对外开放;应严格审核或协调审核该博物馆陈列展览的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陈列展览的内容大纲或内容方案;应根据中共湖南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要求,规范该博物馆的党组织建设工作,党组织建设工作要建立台账备查。
五、该博物馆依法依规且安全有社会效益地运行情况,将作为你局的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
专此复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