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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局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21 16:14

湘文物普查20254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照《国家文物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39号)和《湖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领会文物普查重大意义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级文物、自然资源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各项任务。

二、协同配合开展普查工作

目前我省“四普”工作重心逐步转入新发现文物调查和专项调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文物部门沟通,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积极提供涉及矿业,水域,与古猿、古人类及其活动相关的化石地点,相关地质类文化景观等资源线索和管理使用的文物相关信息,配合文物普查的组织实施,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文物部门要对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清单和线索逐一开展实地调查,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要通过文物普查纳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按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保护工作。

三、提供地理信息与技术支持

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需求,省自然资源厅提供全省范围基于遥感影像数据制作的正射影像图,作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系统的基础信息与底图。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对接文物部门需求,在保障地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主动提供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做好地理信息数据资源保障工作。文物部门要在文物本体范围空间落图,生成全省不可移动文物“一张图”,并将相关空间数据成果归集至省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数据库,自然资源部门在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共享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切实满足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需要。

四、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前置机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和此次普查有关规定,所有普查登记对象,在完成文物认定前,一律不得拆除、迁移。各级文物部门要会同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前置机制。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文物部门的紧密合作,协同推进历史文化保护类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涉及历史文化遗产和不可移动文物的敏感区域,在规划、许可、实施等过程中,视情况开展联合审批备案,确保普查后文物资源应保尽保。

五、加强文物遥感监测与安全保障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与文物部门要协同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向文物部门提供遥感卫星数据共享服务,文物部门要主动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特色自然和人文资源调查监测相关文物数据,共同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监测工作,并形成联合执法模式,使监督执法贯穿“四普”和文物工作全过程。各级文物部门要重点对文物本体保护状况、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城乡开发建设等过程中危害文物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地方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特此通知。

湖南省文物局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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