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文物保护项目管理与服务指南》的通知
湘文物保〔2020〕48号
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
根据原文化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文〔2018〕17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文物保护项目审批的通知》(文物保发〔2016〕25号)、国家文物局《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文物博发〔2014〕2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文物局《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文〔2019〕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全省文物保护项目的全流程指导、服务、管理、监督,我局组织制定了《湖南省文物保护项目管理与服务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湖南省文物局
2020年5月8日